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9-08-10 10:44 新闻来源:浙江省检察官进修学院
7月29日、30日,海南省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业务培训班和广西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顺利开班。这是学院首次同时接待两批外省检察系统的培训任务,也是学院在转型发展中实现“开放、多元、特色”办学理念跨出的第一步。此次培训效果良好,深受学员好评,课程评价每科好评率均在90%以上,其中海南班8科课程好评率平均达98.4%,广西班8科好评率达95%以上。
省院分管学院工作的王祺国副检察长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指示。胡勇院长从课程设置、师资聘请、服务保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特别是在课程设置方面还专程赴广西进行实地对接,深入了解学员的需求,精心编排课程。学院按照理论教学、现场教学、互动教学三大教学方向,聘请由省院领导、高校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全国人大代表等组成的师资团队,确保全方位满足学员对培训的需求。
此次培训,创新模式、突出特色,充分运用理论知识结合实践案例、课堂教学结合实地情景教学,让外省来浙江培训的学员学到更多更实在的业务知识。这种形式的培训,也为海南、广西二地的检察人员创造一个交流学习的机会,对业务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学员们一致好评,纷纷表示这样的学习机会不仅听得到、看得见,更是摸得着,受益匪浅。
海南省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业务培训班,由海南省院基层检察部主任张燕云作开班动员,培训课程针对基层检察室业务设置,从新时代检察工作若干问题、检察公益诉讼实务的理论学习到枫桥经验发源地枫桥检察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农村环溪村、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地“五四宪法”纪念馆等地实地情境教学,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广西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79名来自广西基层院公诉、侦监骨干参加。在培训班上,广西省壮族自治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对当前广西省的扫黑除恶的形势和任务进行分析布置。针对广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学院结合浙江检察的经验,对这次培训设置强有力针对性课程,“套路贷的司法认定”、“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扫黑除恶案件出庭技巧”等业务课程,受训学员感受非常强烈,对业务的指导起到实质性作用。在培训中,学员们还实地到诸暨枫桥经验纪念馆、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地“五四宪法”纪念馆进行了实践教学,深受好评。
当前,学院正着眼于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立足浙江检察特色和地域优势,秉持“开放、多元、特色”办学理念,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加大现场情境教学力度,着力打造枫桥经验、互联网检察等特色培训模块,全面提升检察教育培训的内涵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