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1-08-23 16:48 新闻来源:浙江省检察官进修学院
省院高度重视本期培训班,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专门出席培训班并作开班动员。他指出,案例工作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的有力举措,是讲好检察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有效途径。他要求,全体学员要充分认识检察案例工作重要意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高检院检察案例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检察机关监督办案与检察工作重点,抓住案例工作关键环节、优化完善案例工作格局,不断改进和提升我省的检察案例工作。
以史为镜,鉴往知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运用多个法学案例,以此为有机链接介绍了中国检察总体发展历程,阐述了重大、典型案例在历史拐点上对检察制度发展的推动作用,论证了检察案例研究的重要作用和运用价值。
省院一级高级检察官傅国云以其学贯中西的深厚底蕴,旁征博引,深入阐述了指导性案例是如何形成的。授课中结合浙江数起行政检察案件的办理及如何通过总结提炼使之成为高检院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经验,向学员传递指导性案例的选编须具有独特的眼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
省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案例研究中心主任乐绍光围绕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定位、特点深入展开解读,传授了如何开发好、运用好、管理好检察指导性案例及案例库的经验,并从具体操作层面介绍了指导性案例的选编及编写要求。优美的PPT,专业的讲课,给学员们带来一次具有艺术享受的深刻体验。
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委会办公室主任张杰结合高检院2021年指导性案例工作选题计划,论述了“哪些案例可以作为指导性案例上报”、“哪些案例不宜作为指导性案例上报”,并传授了如何将办案中对疑难复杂问题的思考提炼转化为具有指导意义的精髓观点和闪光点的经验。
以“道”和“术”为题,省高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治从宏观把握与技巧运用两个层面,以案例指导的历史、现在、将来为时间轴展开课程,充分阐述指导性案例在统筹推进法检业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并对如何挑选好的案例、如何编写指导性案例、编写过程中需要重点注意哪些方面等作深度分享。
上海杨浦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郭大磊先站在研发者角度,介绍了i-case(类案强制检索平台)研发设计的初衷、基本原则和主要功能板块,后切换为用户角度,现场演示了调用的方法,开启了视野。
海宁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镧以其本人亲身经历,讲述了申报高检院指导性案例的流程、环节与各环节的重点、须注意的要点,现身说法的方式具有极强的代入感。同时,杭州市余杭区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汪翔、金华市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贾妙景、衢州市衢江区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杨洁分别对《检例第64号》、《检例第77号》、《检例第58号》作了解读。
百年初心如磐,百年使命在肩。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授于桂芝带领学员们深入学习建党百年习近平总书记 “七一”讲话精神,讲课振奋人心、催人奋进。
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孙颖出席培训班并作小结。她指出,本期培训班特点鲜明:参训人员具有广泛性,培训形式具有多样性,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立足提高我省检察人员案例培育、编写、应用等能力,取得良好效果。她要求,全体参训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汇报、传达培训精神,做好培训成果转化,确保浙江检察案例工作走在全国前列。